前一期写了《金标准的无奈(一)》,是因为病理检查方法学上存在的问题造成了误判,实际上这样的教训并不少,有些教训还是深刻的。其实在临床实践中还有很多类似情况,做了病理检查却依然不能解决问题,或者病理检查结果诱导错误诊断,我想对病理检查本身了解不够全面的前提下,遗憾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。如何让临床医生及老百姓意识到病理检查本身的局限性,病理检查过程中有许多因素导致的误判是当前无法克服的。换句话说,就是要明确病理检查的“配角”身份,摘去长期以来一直主导诊疗思维的诊断“金标准”的帽子。我想,我们对错误的总结、反思和以错误为案例的教学、带教是远远不够的。下面要给大家分享的一例终身难忘的病例,因为一句话改变了一个年青人的命运。事情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,我中学老师的妹妹跑到急诊室来找我,说她们公司董事长的女儿生病了,想找我看一下,我一口答应。小姑娘才十九岁,发热、淋巴结肿大。来院检查后发现全身多处有很多的淋巴结肿大,颈部更多一点,似乎有一点点轻度压痛,血化验白细胞减少。淋巴结出现这样的病变比较棘手,需要对许多疾病做鉴别诊断,包括淋巴瘤。淋巴瘤是血液系统的恶性肿瘤,在当时那个年代还没有好的治疗方法,一旦得上,几乎无一能逃脱死亡的结局。为了明确诊断,最好的办法肯定是直接取一个淋巴结做病理检查。我们把这些情况一交代,她的父母家人吓坏了,当即决定去上海检查。事情过了二个多月,一天我偶遇我老师的妹妹,问起小姑娘的情况,得知她已经诊断明确了,非常遗憾,确实是淋巴瘤,而且已经做了三次化疗了。我当时也是“八卦”,医院就诊呢?她答:上海**医院。“为医院?瑞金的血液科可是全国有名的。”我脱口而出。分别时,我一再叮嘱我老师的妹妹,务必让小姑娘的家医院。家人最后也抱着一丝希望把切下来的淋巴结医院会诊,结果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,是坏死性淋巴结炎!这简直就是将判了死刑的人直接宣布无罪释放了,一家人瞬间喜极而泣。后来,小姑娘得到了正确的治疗,一点点激素,就让她完全康复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坏死性淋巴结炎在临床上非常容易被误诊为其它疾病,尤其是淋巴瘤和恶性组织细胞病之类。后二者在当时治疗效果极差,而且病理诊断在当时还非常困难,我不是这个专业的也不内行,后来请教了这方面专家,自己也有了一点知识。坏死性淋巴结炎病因尚不明确,根据其临床经过,发病前常有呼吸道感染史,出现白细胞减少、淋巴细胞百分数增多及淋巴结呈非化脓性炎症,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自限性等特点,提示本病可能与急性病毒感染有关。多见于青年女性,以春夏发病较多,部分患者病前常有病毒感染史、咽峡炎史等。发热,热型不一,可呈弛张热、低热或不规则热,最高可达39~40℃,亦可呈间歇性发热,部分患者体温可能正常。发热持续1~2周,个别患者可持续高热达1~2个月或更长,一般可自行消退。淋巴结肿大多位于颈部,亦可累及腋下、锁骨上、肺门、腹股沟等部位,活动,质地较软,起病急者常伴疼痛或压痛,局部无明显炎症表现。淋巴结常随发热高低而增大或缩小,这与淋巴瘤和恶性组织细胞病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淋巴结肿大、质地韧或较硬,进行性增大而无压痛的特点不同。部分患者可出现皮疹,表现为荨麻疹、丘疹、多形红斑,往往为一过性,持续3~10天后消退。肝脾肿大30%左右的病例可见轻度肝大,50%的病人亦可呈一过性脾大,发热消退后即可恢复正常。多数病例外周血白细胞减少,分类提示淋巴细胞增高,部分患者可见异形淋巴细胞(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亦可出现异淋,但白细胞总数往往明显升高,异淋比例亦较高,常10%)。本病患者血红蛋白及红细胞、血小板计数多在正常范围内。目前国内尚缺乏统一的诊断标准。这个病例一直在我脑海里,就在写日志的前几天(年9月)又遇到我那老师的妹妹,说小姑娘一切很好,成家生子,孩子都很大了。幸福很简单,死而复生,也许又是注定?愿有更多的医者能明晰病理检查的局限性,让更多注定要发生的错误成为注定能逃离的陷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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